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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首頁公告彙整

宣導:學生申訴及再申訴相關流程

{{ $t('FEZ002') }} 學務處|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4條、「國民教育法」第45條 及第46條,暨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暨本局115年3月11日北市教學字第1153046582號函( 計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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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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