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總務處|
1.申請書如附件,請依照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校園場地開放使用實施要點申請。
2.以郵戳為憑,114年12月22 日(一)為登記截止日,未用格式封套及逾期者不接受申請。
3.預定於114年12月26日(五)上午9:00 於校史中心抽籤。
4.長期租用體育館者【請填寫長期租借團體名冊(附件五)】,以利公告登記及公開抽籤辦理。為求公平原則,僅讓申請人提供團體名冊上之成員使用且不得於承租後更換,倘若其身份資料如有造假或不全,經檢舉後查證屬實,取消當期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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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2-01|
{{ $t('FEZ005') }} 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