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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首頁公告彙整

【入小鑑定】公告臺北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小學鑑定及安置工作計畫,請有需求之家長留意相關資訊並期程送繳相關資料。

{{ $t('FEZ002') }} 輔導室特教組|

主旨:公告本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小學鑑定及安置工作計畫1份,請有需求之家長留意相關資訊並期程送繳相關資料。
說明:
一、報名
(一) 報名資格:設籍臺北市(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年滿六足歲之身心障礙學齡兒童,民國109年9月1日前出生(含9月1日當天)。 

(二) 報名方式: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人)親自報名或委由他人持委託書報名(委託書如附件)。

(三) 報名時間:114年12月1日至114年12月12日(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 午4時,假日不受理報名)。 

*敬請家長事先來電與學校預約來繳件時間,老師會協助確認您的資料是否齊全,以免讓您往返奔波。
幸安國小輔導室02-27074191
轉輔導主任#3400 
或特教組長#3406

(四) 報名地點:幸安國小輔導室(隨父母就讀者於父母任職學校報名)

二、報名資料
(一) 檢附基本資料
1.報名表 
2.全戶戶口名簿正本(含詳細記事、正本驗畢發還)及影本1份、 申請參加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安置實際居住說明書。 
3.相關證明文件(具有下列文件其中一項即可報名)
(1)身心障礙證明 (未逾重新鑑定日期者)正本(驗畢發還)及 影本1份。 
(2)區域級以上醫院或地區醫院兒童發展聯合評估綜合報告書 (下次鑑定日期在報名日期之後者;倘評估綜合報告書未註明下次鑑定日期,則以評估綜合報告書日期在報名日期前1年內者為有效)。
(3) 區域級以上醫院或地區醫院半年內診斷證明(診斷書開立日期在報名日期前6個月內者)。
*報名相關表件資料,若雙親為共同監護人,務必皆要簽名。

4.基本資料檢核表(請家長於基本資料欄位勾選,報名現場交予輔導室老師協助檢核,教師簽收後影本給家長)

(二)特殊教育需求評估補充資料
1.依各障礙類別,應檢附下列相關資料:
(1) 聽覺障礙學生須檢附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 地區醫院或臺北市聽資中心出具之聽力檢查結果及聽力圖(評 估日期於收件截止日前6個月內);如已配戴助聽輔具者,請 一併檢附配戴助聽輔具後之聽力檢查結果及聽力圖。
(2)視覺障礙學生須檢附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 或地區醫院核發之視覺相關診斷證明書(開立日期於收件截止 日前6個月內),若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為視障類重度且無須重 新鑑定者則免附;如曾接受功能性視覺評估者,請一併檢附 評估結果報告書。 
(3) 身體病弱學生須檢附可佐證其身體病弱,需長期療養且影響 學習活動之診斷證明。 
(4)自閉症學生檢附台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醫師之診斷證明 (如無則免附)。

2. 學生倘於學前階段已接受特殊教育服務或早期療育,請檢附下列相關資料(可擇要提供):
(1)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服務資料表。
(2)學前階段身心障礙學生114學年度個別化教育計畫。 
(3)六個月內教學(巡迴)輔導及評估摘要資料。 
(4)學前輔具需求評估資料。
(5)早期療育服務資料。

如有疑問請洽: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西區特教資源中心
電話:02-23086378分機304或207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6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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