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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首頁公告彙整

轉知臺北市衛生局公告「『臺北市中華電信仁愛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廣慈園區』及2處社宅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禁菸公告,請查照。

{{ $t('FEZ002') }} 學務處衛生組|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 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 ,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 中華電信仁愛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中正區仁愛路1段42號) 及『廣慈園區』及2處社宅周邊戶外區域及前方人行道,自114年10月1日起為 全面禁 止吸菸場所。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 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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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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