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特教組|
| 項目 | 日期 | 內容 |
|---|---|---|
| 鑑定計畫 公告及下載 | 114.9.15 | ※請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大同區大同國民小學、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臺北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系統及各行政區受理轉介鑑定學校網站下載。 |
| 鑑定報名 | 114.10.7- 114.10.13 | 1. 時間 (1) 學生填寫報名資料:114 年 10 月 7 日(星期二)凌晨 12 時起至 10 月 13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2) 學生繳交報名資料:114 年 10 月 7 日(星期二)至 10 月 13 日(星期一)上班日之上午 8 時起至下午 4 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2. 方式 (1)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學生及家長依規定時間至「臺北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系統」 (https://www.gtide.tp.edu.tw) 完成線上報名資料填寫。 (2) 請於鑑定安置系統完成網路報名,經確認無誤後,自行下載列印報名表、觀察推薦表及相關報名表件 (請以 A4 規格白色紙張單面單色列印),由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 (父母或監護人) 檢核簽名後,繳交至班級導師或就讀學校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始完成報名程序。 |
| 各校報名表件彙送至所屬行政區之受理轉介鑑定學校 | 114.10.14- 114.10.16 | 1. 時間:114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二)至 10 月 16 日(星期四)上班日之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逾時不予受理。 2. 由各校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彙送報名表件至所屬行政區之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 |
| 初選評量 | 114.11.5 | 1. 時間:11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三),評量時間、場次及流程,另行公告於各行政區受理轉介鑑定學校網站,並通知就讀學校。 2. 地點:各行政區受理轉介鑑定學校。 |
| 公告 初選通過名單 | 114.11.25 | ※11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大同區大同國民小學、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及臺北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系統網站,並通知就讀學校。 |
| 複選評量【一】 | 114.12.1- 114.12.23 | 1. 時間:114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一)至 11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二),評量時間、場次及流程,另行公告於各行政區受理轉介鑑定學校網站,並通知就讀學校。 2. 地點:各行政區受理轉介鑑定學校。 |
| 公告 複選評量【一】 通過名單 | 115.1.7 | ※115 年 1 月 7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大同區大同國民小學、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及臺北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系統網站,並通知就讀學校。 |
| 複選評量【二】 | 115.3.2- 115.4.2 | 1. 時間:115 年 3 月 2 日(星期一)至 4 月 2 日(星期四),評量時間、場次及流程,另行公告於各行政區受理轉介鑑定學校網站,並通知就讀學校。 2. 地點:各行政區受理轉介鑑定學校。 |
| 鑑定結果 公告 | 115.4.30 | ※115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大同區大同國民小學、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及臺北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系統網站。 |
| 繳交安置同意書 | 115.5.15 | ※經臺北市鑑輔會鑑定通過,安置於分散式資優資源班、特殊教育方案(校本資優方案或區域衛星資優方案)之學生,須於 115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前繳交安置同意書;逾時或未完成繳交者,視同放棄,事後不得要求再行安置。 |
| 入班報到轉學 | 115.7.2 | ※經臺北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且安置於分散式資優資源班之學生,須於 115 年 7 月 2 日(星期四)前至各校完成轉學手續;逾時或未完成轉學手續者,視同放棄,事後不得要求再行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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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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