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特教組|
主旨:為辦理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家庭支持計畫一案,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家庭支持計畫」辦理。
二、申請資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下稱本局)所轄公私立國 民中小學及高中職,經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 會安置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具在學學籍,並領有有效期限 內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中度以上之學生,有生活自理 需大量協助者,以及家長有意願陪同者。
三、申請流程
(一)家長應填具申請表,以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提 出申請。
(二)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核實評估通過。
(三)學校應完成審核,造冊報送本局申請經費。
(四)核定每生每學年度參與學校辦理之隔夜教育旅行活動, 陪同照顧者1人為限,每人申請經費各以新臺幣3,000元為上限。
四、學校得優先運用教育儲蓄戶、各界之捐款及家長會補助等 相關措施協助辦理。
五、檢送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家庭支持計畫1份。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8-13|
{{ $t('FEZ005') }}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