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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首頁公告彙整

轉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5號至53號綠地,自114年4月20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之公告,請查照。

{{ $t('FEZ002') }} 學務處衛生組|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 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 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臺北市 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5號至53號綠地,自114年4月20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 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 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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