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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首頁公告彙整

轉知中華民國第29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

{{ $t('FEZ002') }} 輔導室特教組|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4年3月6日北市社障字第1143036931號函辦理。 

二、本案選拔推薦相關資訊,摘要說明如下:

 (一)候選資格:中華民國境內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國民。有優良事蹟或特殊貢獻,足為身心障礙國民楷模者,經推薦得為候選人。

 (二)有意者報名旨揭選拔,請依附件檢附以下資料:

 1、推薦表、檢核表各1份。 

2、候選人生活照2張(4*6格式,請於相片背面具名)。 

3、候選人身分證之正、反面及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各1份。

4、以往得獎或傑出成就等相關資料影本1份。

5、切結書1份及候選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三)當選人經評定後,主辦單位將以正式公文函知當選人本人及其推薦單位,並擇期舉行表揚典禮,獎勵內容為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金鷹獎座1座、金鷹獎章1枚。 

三、請於114年3月25日(星期二)前函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彙整,俾利函送衛生福利部審查。 

四、檢附本案金鷹獎相關申請資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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