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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首頁公告彙整

臺北市政府頒布頒「臺北市政府使用人工智慧作業指引」

{{ $t('FEZ002') }} 教務處資訊組|

一、依市府113年9月9日府授資創字第11330102301號函辦理。
二、為使本市各機關學校使用人工智慧作業時有一定標準流程得以依循,且遵循相關責任與法律規範,市府業於113年9月9日以府授資創字第11330102301號函頒「臺北市政府使用人工智慧作業指引」。
三、除依其他法令有特別規定外,請學校使用人工智慧技術應用於公務時,應遵循旨揭指引,避免發生社會風險,進而提升市政效率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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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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