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特教組|
一、申請資格:
1.具備本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資優資格或通過鑑輔會認定之資優資格鑑定評量。
2.前一學期或學年(含前一教育階段)該科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七。
二、欲申請者請先致電特教組確認符合資格後,再自行下載附件二、三、四填寫(頁61-65,頁66亦需下載繳交,但不需填寫)。
三、受理截止日期為2/29放學前,請留意時程。
四、其餘未盡事宜,請參附件實施計畫後,致電特教組27074191轉3406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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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2-20|
{{ $t('FEZ005') }} 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