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首頁公告彙整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在家教育申請

{{ $t('FEZ002') }} 輔導室特教組|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5月24日北市教特字第11030472441號函修正「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在家教育鑑定審查計畫」辦理。

二、旨揭在家教育服務服務申請對象:擬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在家教育之學生,如該生尚未取得鑑輔會鑑定證明,請至特教通報網將該生提報「疑似生」。

三、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備妥學生個案「在家教育學生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鑑輔會鑑定證明影本、最近3個月內醫生診斷證明正本、教養機構立案證明影本和近2個月內繳費證明等)。

四、家長請於113年2月17日(星期六)前將申請書交至輔導室特教組。

五、業經核定本學期接受在家巡迴輔導服務之學生,如有異動,請學校填寫「在家教育學生異動表」逕送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六、檢附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在家教育鑑定審查計畫、在家教育申請表、及112學年度在家教育申請提醒事項各1份。

七、如有諮詢事項請電洽承辦人陳綱徽老師,電話:(02) 2874-9117轉1604。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1-11|

{{ $t('FEZ005') }} 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