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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首頁公告彙整

轉知113年「學童高度近視防治服務─專業視力檢查」注意事項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本局「113年臺北市兒童及青少年健康促進及衛教服務 計畫」辦理

二、旨揭檢查就診憑證為「護眼護照」或「護眼卡」,自111年 起即為統一版本(網址:https://psee.io/5hagnd)。 「護眼護照」於國小一年級開學後,透過學校發放新生, 使用期限自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每年享1次補助;如遺失 「護眼護照」則改補發「護眼卡」,其補助資格同「護眼 護照」。

三、113年服務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就讀或設籍臺北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

(二)補助期間: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112學年 六年級學生補助至113年6月30日止)。

(三)檢查方式:持本局發放之「護眼護照」或「護眼卡」至165家眼科合約醫療院所(院所偶有異動,最新名單詳本 局網站/主題專區/兒童及青少年保健/臺北市高度近 視防治,網址:https://psee.io/5hagj2)。

(四)補助內容: 1、專業視力檢查項目包括:裸視視力檢查、最佳矯正視 力、散瞳前驗光、裂隙燈檢查、散瞳後驗光及衛教指 導。 2、補助範圍含「專業視力檢查費」及「掛號費」。如有 後續醫治需求,請家長另行約診,不含在本補助範圍 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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