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劉大榕
{{ $t('FEZ002') }} 學務處生活教育組|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小 112 學年度「春暉盃」校內象棋比賽活動辦法
壹、宗旨:發揚優良傳統國粹、推廣益智休閒生活文化、增進本校學童棋藝交流。
貳、依據:本校 112 學年度學務處工作計畫
参、參加對象:具象棋全盤對奕能力者,每班限五位學生報名參賽。
肆、比賽組別及時間:
比賽日期:訂於 112 年 9 月 26 日(二)08:00~15:00,於校史中心舉行。參賽組別:男童共分高中低 3 組,女童共分高中低3組,視報名人數情況,主辦單位再行調整。
伍、報名時間:填寫報名表繳交學務處生教組,即日起至 112年 09 月 20日(星期三)12:00截止;因事涉賽程安排,逾期不候!請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報名,依報名表為主,報名結束會再公告參加名單與比賽報到時間,遲到10分鐘判棄權。
陸、比賽地點:校史中心
柒、比賽方式及規則:
一、聘請課外社團象棋班指導-陳珈樺老師擔任裁判,於比賽前先說明比賽規則及選拔辦法。
二、依報名人數當天決定賽制,具段級位者(或棋會老師推薦者)首輪預排種子。
三、除本辦法規定外,其他規定依「中華民國象棋比賽規則」。
捌、獎勵方式:
一、依報名人數,依比例頒發獎狀獎勵。
二、得獎學生依名次順序推舉代表學校參加第21屆春暉盃象棋團體錦標賽。
三、得獎者為學校象棋代表隊儲備選手,詳細辦法依春暉盃公文辦理,另行通知出賽名單。
玖、其他:
一、凡報名參加象棋比賽者須準時出賽,不克參賽之選手須事先與主辦單位(學務處)聯絡。
二、參賽選手應絕對遵守大會規定及裁判判決、保持會場秩序與整潔,並嚴禁喧嘩。
三、春暉盃象棋團體錦標賽詳細辦法依公文辦理,每隊配對與棒次安排請遵守學校與教練
的安排,如不同意,請勿參加此次選拔活動。
四、學校將於下半年辦理校內集訓,待春暉盃象棋市賽名單確定後,將通知選手集訓事宜,
集訓日期與天數將根據賽程做調整,並聘請課外社團象棋班指導-陳珈樺老師擔任校內
培訓老師暨市賽帶隊老師。
五、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訂之。
拾、本辦法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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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9-28|
{{ $t('FEZ005') }} 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