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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首頁公告彙整

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教育人員遠距教學著作權」宣導說明會

{{ $t('FEZ002') }} 教務處資訊組|

著作權法第46 條至第 48 條規定於 111 年 5 月 27 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 針對屬於學校課堂教學延伸的遠距教學如利用他人著作時,增訂可合理使用他人著作之規定,使教師能安心授課。 為協助各級學校、教育機構之相關人員了解新修正之著作權法規以及著作權基本觀念, 避免發生相關爭議,本局特別舉辦本宣導說明會 1場次 ,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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