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26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43106號函及教育部實踐藝術教學研究中程計畫視覺藝術學習共同經驗建構推展活動教師研習實施辦法辦理。
二、本研習共三場次
(一)日期: 1、10月21日 紙黏土/花蓮林朝祥老師 2、11月18日 紙的創作/高雄曾瑞靖老師 3、12月23日 珍珠版畫/臺中鍾兆慧老師
(二)時間:9:00-16:00,共6小時,請全程參與,提供午餐茶水。
(三)地點:南門國小2樓多元創意中心。
(四)報名:10月8日起,請上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網站報名,三場次分開報名,每場次錄取30名,額滿為止。
三、本研習之教學重點係從十二年國教生活領綱七個主題軸內涵中的樂於學習、表達想法與創新實踐、美的感知與欣賞、表現合宜的行為與態度、與人合作五個項目出發,建構學童應發展之學習表現及學習內容,研習方式採講述與實作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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